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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手足口病防控与应急工作的通知
 
2010年07月25日   信息来源: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5月中旬以来,我市手足口病已进入高发期,发病率持续增高,截至7月7日24时累计报告病例已达631例。在报告病例中74.64%为0-3岁年龄段(471例),25.36%为4-6岁年龄段(160例);散居儿童占62.76%(396例),托幼儿童占35.97%(227例),学生占1.27%(8例);报告重症患儿6例。加强对社区散居儿童、托幼机构和小学生手足口病的防控已成为当前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手足口病防控与应急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发明电〔2010〕11号)文件精神,为有效防控我市手足口病疫情爆发,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我市手足口病防控与应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把握疫情走势
    我省是手足口病多发省份,我市连续多年高发,今年疫情形势仍不乐观,由于今年低温持续时间较长,在一定程度上推后了疫情的上升势头。进入5月份以后,伴随着气温的快速回升,疫情蓄积的力量快速释放,发病率连续6周上升。尽管目前发病率上升势头已经减缓,但流行动力仍然较大,聚集性发病明显增多,预示着感染的范围和强度仍在扩大。伴随着高温高湿季节的到来,近一段时间的疫情仍会上升,流行强度很难减弱。
    对此,各级各部门和各医疗、学校、托幼、社区等重点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监控疫情态势,定期研判分析疫情走势,适时调整防控策略,全力做好防控工作与应对准备。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手足口病主要危害少年儿童,要抓住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实施防控措施。
    一是要实行“四早”(早发现、早通知、早隔离、早治疗)制度,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各有关医疗机构一旦确诊手足口病病例,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指定专人迅速报告市疾病控制中心,由市疾病控制中心及时通知病例所在镇(办)、社区、村庄、学校、幼儿园;对需要转院的接诊医疗机构要安排救护车免费转运,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对不需住院的轻症患者,由所在社区、村庄负责落实居家隔离治疗措施。
    二是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各类托幼机构手足口病防控措施。市教体局要立即组织对我市托幼机构开展清理整顿,坚决取缔存在重大传染病扩散隐患的无证托幼机构,整顿不符合手足口病防控要求的托幼机构,整改后仍不符合卫生防病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要切实加强托幼机构和小学的洗手、消毒、饮用水设施和卫生厕所建设,严格落实晨检和午检、卫生消毒、缺课追踪等制度。按照山东省规定,托幼机构或小学如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或一周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病例所在班级应停课10天;一周内累计出现10例及以上或3个班级分别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时,经风险评估,托幼机构应停课10天。市疾病控制中心要规范开展聚集性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核实疫情,评估疫情风险,并向市教体局提出是否停课及停课时间长短的建议,由市教体局审核决定。
    三是要进一步严格落实社区和农村手足口病防控措施。各镇(办)、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要进一步严格落实辖区内手足口病防控措施,组织人员彻底摸清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的情况,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利用城乡社区公共卫生网络,切实发挥镇(办)卫生院(防保所)、村(居)公共卫生室的作用,进村入户做好防病教育工作。村(居)委会要加强对手足口病患儿及停课托幼机构儿童的健康管理,告知相关义务和防病知识,避免成为社区新的传染源。
    四是加强医疗救治,做好院感控制工作。我市指定胶州市人民医院为手足口病诊疗定点医院,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为后备医院。为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少传播风险,在胶东街道办事处、李哥庄镇、铺集镇、胶莱镇、洋河镇中心卫生院增设医疗接诊点,接诊点负责轻症病例诊疗,并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方案和预防控制指南的要求,认真规范诊疗,严密观察病情,防止交叉感染,对治疗效果不佳或出现病情变化的,必须及时转往定点医院。
    市人民医院和青岛胶州中心医院要加强救治能力建设,配备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设备,承担重症患儿的抢救任务,最大限度降低患儿死亡率。要充分发挥医疗联合体核心医院和手足口病诊疗专家组的作用,组织专家对各接诊点进行巡查指导,对镇(办)卫生院医护人员采取顶岗培训的方式,提高诊疗水平。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手足口病诊疗专区,配置专门诊室和输液场所,指定专人负责采样,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手足口病诊疗的有关规定,规范用药。要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专门诊室、急诊、门诊、儿科、产科、感染性疾病科等重点科室的消毒,防止发生院内感染。
    三、社会动员,群防群控,适时启动应急响应
    传染病防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尤其是要加强对托幼机构的规范管理,强化社区的防控措施,同时要加强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搞好环境卫生,消除传播渠道。另外,要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由于各镇(办)疫情特征和防控力量的差别,造成疫情和防控呈现不同特点。为此,各镇(办)要及时分析评估本镇(办)疫情流行和防控情况,明确防控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疫情低发镇(办),应以控制托幼机构、学校等集体单位传播为主。在集体单位做好常规晨检、消毒,倡导个人勤洗手,容易产生接触的公共设施和场所消毒,阻断病毒的人际传播。对发病单位开展疫点处置,力争将病毒传播控制在局限范围内。高发镇(办)应采取以医疗救治和防止在区域内向低发地区扩散为主的控制方针。流行强度较强,上升势头较猛烈的镇(办)应依法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建立以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防控机制,重点在村(居)层面开展工作,市卫生局组织专业机构给予指导,全面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四、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切实加大防控工作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继续实施以“四项责任、三个负责”为主要内容的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因地制宜,合理划分防控区域,认真实施领导干部分级分片包干制,切实发挥镇(办)及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主导作用,充分发动群众,落实手足口病群防群控措施。市卫生局、市教体局及市疾控中心要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教学、托幼机构的检查、指导,确保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向群众讲清手足口病的危害及防控常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对自我负责,对他人负责”的公民道德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防控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够,落实措施不力的严格追究责任,并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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