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传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茂腔和胶州秧歌后备人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举办茂腔艺术培训班,同时招录舞蹈(秧歌)表演和乐器演奏等专业的艺术院校优秀毕业生,现面向社会招考。 一、招考名额和范围 1、招生人数(共20人) 茂腔表演专业:男10名、女10名,共20名;本着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招收胶州市及周边县市的13-16岁在校学生,其他生源视专业水平的高低另定。 2、招录人数(共26人) 秧歌表演专业:男10名、女10名,共20名。招收艺术院校舞蹈专业毕业生,年龄22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民族乐器演奏专业:共6名,男女不限。招收艺术院校优秀毕业生,年龄22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3、其它:秧歌表演和乐器演奏专业考生中有编导、作曲、舞美、灯光音响、服装设计等艺术特长者,优先录用。 4、办学地点:胶州市职业教育中心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0年8月10日-20日; 报名地点:胶州市文化局办公室(胶州市级机关办公大楼502室); 咨询电话:0532-82288295 联系人:徐修妹; 注意事项:报名时(未成年人须由监护人带领)请携带好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以及3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领取并填写报名表。 三、考试安排 初试时间:2010年8月21日上午8:30; 初试地点:青岛市茂腔剧团(胶州市常州路5号); 复试、三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养方式及有关费用 1、茂腔表演专业:由胶州市文化局与被录取的人员签订学习培训合同。试学期3个月,试学合格后作为正式学员,学制三年,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职专文凭。学费每年1600元;设立助学金和奖学金,助学金第一、第二年每人每年1500元,奖学金奖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 2、秧歌表演专业:由胶州市文化局与被录取的人员签订学习培训合同,培训期1年,试学期3个月。培训期内发生活费。 3、乐器表演专业:由胶州市文化局与被录取的人员签订学习培训合同,培训期1年,试学期3个月。培训期内发生活费。 五、待遇 学习和培训期满考试和体检合格的学员以及艺术类优秀大中专毕业生,择优录用到青岛市茂腔剧团工作(系非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执行剧团同类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胶州市文化局 胶州市教育体育局 胶州市人事局 胶州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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