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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 我市700余家企业涉及
2010年06月29日   信息来源:胶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点击数:

 2010-06-28 14:56  文章来源:青岛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近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通知,从7月15日起,取消部分钢材、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六大类“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型)产品的出口退税。
本次调整的出口商品主要包括:部分钢材;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银粉;酒精、玉米淀粉;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等六大类共406个税号的商品。上述产品此前一直享有5%-13%不等的出口退税率。
    以我市2009年出口额测算,本次调整共涉及企业707家,出口额3.3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1.2%。从涉及的主要商品看,包括玉米淀粉、化工产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钢材。这些产品大多为资源型、高污染产品,一般贸易方式出口占到了86.9%,出口主体以私营企业居多。按照我市2009年出口额计算,以上商品出口退税取消后,全市将减少出口退税约3700万元,占全市2009年退税总额的0.2%。
 
(首发子站:山东青岛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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