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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胶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设置胶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主要职责:
(一)参与制定全市吸引外商投资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参与制定全市改善和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的有关政策规定;
(三)调查研究、信息传递,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中发挥参谋、协调作用;
(四)对全市外经外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五)负责权限内外资项目合同、章程、批准证书和国家鼓励类外资项目确认书批准;
(六)负责加工贸易合同审批;
(七)负责“两类企业”审核和企业自营出口经营权审核;
(八)负责全市招商项目资料的收集发布;
(九)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投资促进和招商活动;
(十)做好对外招商和国内招商工作;
(十一)做好外资企业工会、协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各类涉外活动;
(十三)负责外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
(十四)做好荣誉市民、经济顾问评聘管理工作;
(十五)受理外商投诉,协调处理突发性涉外事件;
(十六)为外资企业提供法律、法规等咨讯服务;
(十七)为外资企业解决生产经营、生产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十八)做好全市外派研修生、劳务输出组织管理工作;
(十九)做好全市外资项目前期指导、服务工作;
(二十)做好全市合同利用外资、实际利用外资、出口创汇和对外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分析;
(二十一)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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